首先表明态度:这是不合理的要求!
租房子,是一个契约行为,双方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和坚持契约内容。
首先,以租商铺为例,租房东的商铺做生意,生意好坏的风险要经营者自己承担,生意好了房东要涨租金,大家觉得恶心不恶心?也没见你看人家生意不好就主动降租金啊?举这个例子,是要换位思考,往往不尊重契约精神的店铺房东,长期没人愿意再租。
其次,这是个事先是否有约定的说法,如果双方合同里面有这样的条款,没毛病,甚至如果签了“过年免租”这样的条款,也得认!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提这样的要求,就是违约,就是耍赖的行为,得不到道义上的支持,也得不到规矩上的支持。
最后,讨论问题要有原则和底线,这个线在哪里?就是规矩。这种做法是不合适!过年了就要减租?要求房租减半?如果认为合情合理的人那是要脑补一下了!同样的问题,过年了有很多商家业绩成倍增长,那也要多付租金了?租约一签就是好几年为主,意思就是用好几年来衡量的,只不过是一个月给一次而已,有很多地方是一年给一次的!
如果你觉得经营有难度万科溪望售楼部小编反而建议你找房东谈租金便宜一点!或者你在租房的时候就考虑到过年回来的问题,告诉房东这回事,让他整体租便宜一点!而不是等签完约,到过年就叫人家减半租金!
这是原则问题,如果房东看见你一段时间多住几个人,要你加租金呢?